台中州廳

計畫內容:基地依發展條件劃分為三種機能,古蹟活化區(第一種臺中州廳專用區)、創意街區(第二種臺中州廳專用區)、複合商業區(第三種臺中州廳專用區)與社區再生區(第四種臺中州廳專用區)。

1.「古蹟活化區」:修復古蹟建築並予以活化利用。

2.「創意街區」:修復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、大屯郡役所等歷史建築,並予以活化利用。

3.「複合商業區」:朝向國際觀光旅館、商場、辦公大樓、住宅...等使用。

4.「社區再生區」:朝向住宅使用。

台中州廳1

台中州廳3

台中州廳2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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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ffyang7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